| 收滞纳金和罚款2.2万元;
(6)规定标准内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和广告性支出10.7万元;
(7)从保险公司得到运输车辆意外损失赔款12万元;
企业1-4季度已缴所得税60万元。
要求:
(1)请根据以上资料计算年终汇算清额纳税情况。
(2)如果该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回已税利润42.5万元,请计算该企业当年应补缴的所得税款。(联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
正确答案:
(1)应纳所得税额=(522-120-200×0.06×12-17-10-10.7+12)×33%=76.659(万元)
年终汇算清缴税款=76.659-60=16.659(万元)
(2)因联营企业税率低于该企业,所以,应补缴所得税款。
应补缴所得税税款=42.5/(1-15%)×(33%-15%)=9(万元)
六、综合题 (本题型共2题,每题10分,共20分,)
1.王某是光华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1999年收入情况如下:
(1)1-12月每月取得由单位支付的工资15000元;
(2)5月一次取得稿费收入8000元;
(3)6月一次取得翻译收入30000元;
(4)7月一次取得审稿收入3500元;
(5)8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6235元;
(6)10月取得1994年10月存入银行的五年期满存款利息25000元;
(7)12月1日取得1998年12月1日存入银行的一年期存款利息7155元。
对于以上收入,(1)哪些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哪些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支付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时是如何计算的?
(3)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那些?
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
正确答案:
(1)1999年取得的八项收入、第(1)、(2)、(3)、(4)、(7)、五项收入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第(5)、(6)项两项收入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支付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5000-800)×20%-375〕×12
=29580(元)
③稿费收入扣缴税款
=8000×(1-20%)×20%×(1-30%)
=89.6(元)
④翻译收扣缴税款
=30000×(1-20%)×30%-2000
=5200(元)
⑤审稿收入扣缴税款=(3500-800)×20%=540(元)
⑥一年期存款利息扣缴税款7155÷12×20%=119.25(元)
(3)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或薪金的所得;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分笔取得属于一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税收主管部门规定必须纳税申报的。
2.国内某企业评估后确认的净资产为500万元(人民币下同),经与某外商协议,外方出资80万美元,收购该企业60%的股权,收购后,企业变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协议规定:
(1)外方从2000年6月初起自当年底支付总买金的40%,2001年支付总买金的剩余部分。
(2)从2000年6月起,企业注册资本变更为500万元,外方按60%的控股比例,开始享有全部生产经营决策权和收益分配权。
(3)改组后的企业不设股东会,只设董事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共有5名董事组成,董事每届任期3年,2000年6月变更手续完毕。
变更后的公司由总经理委托本企业供销员于2001年3月到甲单位签订一项购销合同,但无书面委托函。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于2001年7月20目前一次性向变更后的合营企业供应A原材料3000吨,每吨不含增值税售价0.6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
(2)甲方将货物运到合营企业经验收后,合营企业开出银行汇票一次付清全部货款
(3)该合同由乙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手续齐全。
(4)双方谈判代表签字并盖章。
在合同履行时出现以下问题;
(1)因合同金额巨大,甲方先后通过传真向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兼总经理确认合同的可靠性,合营企业一直未予答复。
(2)2001年7月18日,甲方将全部货物运往合营企业,合营企业验收货物后,以该合同金额巨大,董事长尚未确认为由拒绝付款。
(3)甲方要求将全部货物拿走,合营企业不同意,认为甲方此举属于违约。
(4)甲方交货后找乙公司(担保人),乙公司认为,担保的金额只限于不含增值税价格部分,增值税部分不属于合同的标的价值,不承担担保责任。
要求: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公司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合营企业设立的协议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
2.变更后的合营企业在注册资本数额方面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
3.合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4.甲方要求取回货物是否属违约。
5.乙的理由是否成立。
正确答案:
1.合营企业设立中,下列内容不符合规定:
(1)外方支付股权买价的时间和比例不符合规定,法律规定,外方应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买金。有特殊情况的,6个月内支付买金的60%,1年内支付全部买金。
(2)权益及相关权利规定不当,外方在付清全部买金前不能取得企业决策权,只能按实际缴付出资的比例分配收益。
(3)董事会每届任期应为4年。
2.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变更后的合营企业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其500万元的注册资本符合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
3.与甲签订的合同属有效合同,因为效力待定合同在发出确认函后1个月对方未予答复的视同签复同意履行。
4.甲的要求不属违约,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故要求合法。
5.乙的观点不正确,合同总标的,包括合同的总价款和税金。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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