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章 存 货
第一节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及核算
一、 存货的概念及确认条件
存货的范围
1、原材料: 2、在产品: 3、半成品: 4、产成品: 5、商品: 6、包装物: 7、低值易耗品: 8、委托代销商品:
二、 存货入账价值的基础及其构成
存货的计价包括取得时计价、发出时计价和期末计价三方面。
(一)存货取得时计价----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二)下列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2.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
3.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
(三)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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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方式 |
类别 |
存货入账价值的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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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和自制 |
工业企业 |
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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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企业 |
采购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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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投入 |
投资各方确认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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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
捐赠方提供凭据 |
提供凭据的金额+相关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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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方未提供凭据 |
同类或类似存货市价+相关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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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取得或以应收账款换入 |
不涉及补价 |
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关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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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补价 |
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关税费+支付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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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补价 |
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关税费-收到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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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交易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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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补价 |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关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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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补价 |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关税费+支付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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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补价 |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关税费-收到补价+应确认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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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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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或类似存货市价 |
关于外购存货的计量应注意:
外购的存货入库前不涉及加工问题,往往不会产生加工成本,所以一般情况下“外购的存货入账价值= 采购成本+其他成本”,其中“采购成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采购费用”。
确定采购成本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采购价格
1、采购价格中包括现金折扣,不包括商业折扣。
2、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收购价扣除13%的进项税额,
收购废旧物资------------按收购凭证金额扣除10%的进项税额,
按运费发票扣除7%的进项税额
(按运费发票中的运费和铁路建设基金计算,不包括运费发票中的装卸费、过桥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2)、采购费用
采购费用包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挑选整理费等费用。
工业企业,入库前发生的费用应计入购货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入库前发生的费用不计入购货成本,应计入当期损益。
(3)、其他税金
其他税金主要是指价内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等),不包括价外税(增值税)。
4、关于外购货物中发生的合理损耗、非合理损耗的会计处理
三、取得存货的核算
1、购入原材料的核算:
①对于发票账单与材料同时到达,
企业在支付货款,材料验收入库后,其处理为: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
②对于已付款或已开出汇票,
但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
材料到达、验收入库后,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③对于材料已到并验收入库,
但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未到,贷款尚未支付的,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账凭证予以冲回,
借:(原材料 )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付款时或开出汇票后,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
④采用预付贷款的,按照实际预付金额,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已预付贷款的材料验收入库,根据发票账单的价款和税额,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不足的,按补付金额处理,反之分录也相反。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自制、投入或接受捐赠原材料的核算:
①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
贷:生产成本
②投资者投入的原材料,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③内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接受捐赠的原材料:
今年内外资统一核算方法通过“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核算。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待转产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3、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拨付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支付加工费、增值税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交纳的消费税
A、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B、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加工完成收回加工物资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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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1、个别计价法: 2、先进先出法: 3、加权平均法: 4、移动平均法: 5、后进先出法:
六、发出存货的核算
(一)、领用和出售原材料的核算:
1、 生产经营领用原材料核算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
2、企业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3、基建工程、福利等领用的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对于出售的原材料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月度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原材料
(二)、发出包装物的核算:
1、生产领用包装物
借:生产成本
贷:包装物
2、随同商品出售的包装物
①随同商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借:营业费用
贷:包装物
②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商品出售时视同材料销售处理,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包装物
3、出租、出借包装物
借:其他业务支出(出租)
借:营业费用 (出借)
贷:包装物
采用五五摊销法、净值摊销法的企业,
包装物应设置“库存未用包装物”、“库存已用包装物”、“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五个明细科目核算
(三)、领用低值易耗品的核算: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①一次转销法:是指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就将其全部账面价值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的方法。
借: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贷:低值易耗品
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减减有关成本费用,
借:原材料
贷: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②五五摊销法:适用于价值较大,使用期限较短的低值易耗品,也适用于每期领用数量和报废数量大致相等的物品。
领用时先摊一半,报废时再摊剩余一半。
③分次摊销法:是指根据低值易耗品可供使用的估计次数,将其价值按比
例分摊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的一种方法。
其公式为: 某期应摊销额=低值易耗品账面价值/预计使用次数×该期实际使用次数
领用时 借:待摊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分次摊入有关成本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待摊费用
(一)、计划成本法: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
=(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100%
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100%
使用计划成本法应注意: 一般情况下应采用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材料成本差异。
本书采用分母不包括暂估入账材料的计划成本的做法。
委托加工材料时应采用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材料成本差异。
(二)、毛利率法: 毛利率=(销售净额-销售成本)/销售净额
估计期末存货=期初存货+本期购货-(本期销货净额-本期销货净额×估计毛利率)
(三)、零售价法: 用成本占零售价的百分比计算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期末存货=期初存货+本期购货-(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进存货成本)/(期初存货售价+本期购货售价)×本期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