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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会计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练习6

 更新时间:2007-12-7 13:56:38 点击: [收藏本页][免费视频教学][免费会员注册]
10、委托人或者被聘用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依据是( )。
  A、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受权任命书
  B、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的职权
  C、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签订的书面合同
  D、个人独资企业与受托人、被聘用人签订的委托或聘用合同
  答案:C
  解析: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委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
  11、以下关于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该笔债务是入伙以前产生,所以对新合伙人没有约束力,不承担清偿责任
  B、新合伙人应当与其他合伙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C、新合伙人仅按其出资比例对外承担相应的责任
  D、新合伙人可以与其他合伙人约定从而对入伙前产生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时,应当符合下哪一选项( )。
  A、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B、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C、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D、应当由受让人决定
  答案:B
  解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1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不具备下列特征( )。
  A、以书面合伙协议为基础
  B、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C、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企业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取得法人资格
  答案:D
  解析:在我国,合伙企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具有法人资格。
  14、A、B两人于2001年2月1日设立一个合伙企业,到当年6月3日共亏损5万元,此时C加入合伙企业,但企业仍然经营不善,又亏损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C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数额是( )。
  A、5万元
  B、3万元
  C、8万元
  D、2万元
  答案:C
  解析:入伙人对其入伙前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其入伙后的债务当然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15、合伙企业清算结束后,对于未能清偿的债务,原合伙人应当继续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连续( )年未提出清偿要求的,合伙人责任消灭。
  A、1年
  B、2年
  C、5年
  D、10年
  答案:C
  解析:教材P80原文。
  16、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张三聘用李四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李四的职权予以限制,凡是李四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合同,必须经张三同意。某日,李四未经张三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12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合同为有效合同,但如果给张三造成损害,由李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该合同为无效合同,但如果给张三造成损害,,由李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张三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D、该合同为效为特定合同,经张三追认后有效
  答案:A
  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7、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由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而未接到通知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该期限为( )。
  A、30日内
  B、45日内
  C、60日内
  D、90日内
  答案:C
  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为60日;(2)在公司合并、分立、清算中,未接到通知的应当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申报其债权。
  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方式是( )。
  A、对内对外均承担按份责任
  B、对内对外均承担连带责任
  C、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D、对内承担连带责任,对外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C
  解析:(1)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即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某一个合伙人承担全部的清偿责任;(2)合伙人在企业内部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份额承担责任,因此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就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的合伙人进行追偿。
  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 )通知其他合伙人。
  A、7日
  B、10日
  C、30日
  D、60日
  答案:C
  解析: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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