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财会网在线 >> 会计从业 >> 政策信息 >> 文章正文

上海市从今年起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办法

 更新时间:2007-2-6 17:00:43 点击: [收藏本页][免费视频教学][免费会员注册]
  为了进一步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的考试工作,上海市财政局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并报请财政部同意,决定对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办法作相应的调整:

  一、全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由原来的每年举行一次调整为二次。每年的第一次一般安排在一月份报名,四月份考试;第二次一般安排在八月份报名,十一月份考试。

  二、报名参加全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的人员,其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知识和会计实务三门科目可一次性报考,也可在一年二次的考试中分别报考。根据财政部要求,凡在当年度内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知识和会计实务三门科目考试全中合格的,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三、上述规定从2001年度开始实施。上海市财政局2000年制定的《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中与上述规定相抵触的有关规定不再执行。徐治怀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本站推荐

    :: 网 络 课 堂 ::

    :: 报 名 付 费 :: :: 职 考 书 店 :: :: 常 见 问 题 :: :: 关 于 我 们 ::

    - 网络课堂优势
    - 网络课堂的使用
    - 服务条款

    - 如何试听课程
    - 如何选课报名
    - 支付方式说明

    - 购书流程
    - 订单查询
    - 到货时间
    - 最常见问题
    - 课件技术问题
    - 公司简介
    - 合作推广
    - 联系方式
    关于我们版权声明帮助中心业务合作友情链接网站地图联系我们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Copyright © 2006 - 2007 www.acconlin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财会网在线 版权所有
    咨询时间:全天24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邮箱:haixiaedu#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