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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会计证》停止使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7-2-6 17:01:07 点击: [收藏本页][免费视频教学][免费会员注册]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会[2002]20号)文件规定:“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时间从2002年开始,截止2004年底。”原《会计证》现已停止使用,取得《从业资格证》的方式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会[2002]20号)文件的其它有关规定执行(详细内容见本网站“从业资格管理栏目”)。

  咨询电话:

  029-87624441

  029-87624437

  二00五年元月

陕西省财政厅会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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