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财会网在线 >> 会计从业 >> 政策信息 >> 文章正文

[武汉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须知

 更新时间:2007-2-6 17:03:12 点击: [收藏本页][免费视频教学][免费会员注册]

  一、按照湖北省财政厅的要求,在省内调转工作单位的人员,其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暂不办理调转。

  二、跨省调转工作单位,其调转分以下两种情况:

  1、从省外调入应提供的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由发证机关开出)。

  持有上述两项资料且调入单位属武汉市属单位,可直接到武汉市财政局会计处申请办证,办证时带一寸黑白相片2张,填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由于我市没有发证权,按目前的管理方式,我处每月15日将受理的转入资料上报湖北省财政厅审批,正常情况下,预计当月底或下月初可以批下来。办证人员不可能当场领取新证,有时可能要等1-2个月。

  若调入单位为省属或中央在汉单位,请直接到湖北省财政厅办理,地点:省会计考办(武昌北环路) 电话:87313587.

  2、从我市调出湖北省外的:

  (1)、持证人员应提供的资料:

  a、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b、调入单位工作证明;

  c、无工作单位的原则上不办理调转。学生毕业回原籍凭毕业证办理调转

  (2)、按湖北省财政厅的统一规定,我局在办理调出时提供三个资料:

  a、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b、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

  c、以湖北省会计处的名义开具的介绍信。

  (3)、转出人员将上述三项材料交到调入地财政厅(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4)、需要说明的是,因全国各省、市财政部门对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要求不尽一致,如有的要求提供磁盘、有的要求提供基础信息表等,我市在办理调出手续时按湖北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只能提供上述三项材料,如接收地财政部门有异议,持证人员可直接致电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协调解决,电话:027-67818635 87313587

  三、收费。在办理调出手续时不收费;办理调入手续时,在证书办好后,收办证费15元。

  武汉市财政局会计处
2006.3.8

  

武汉市财政局会计处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本站推荐

    :: 网 络 课 堂 ::

    :: 报 名 付 费 :: :: 职 考 书 店 :: :: 常 见 问 题 :: :: 关 于 我 们 ::

    - 网络课堂优势
    - 网络课堂的使用
    - 服务条款

    - 如何试听课程
    - 如何选课报名
    - 支付方式说明

    - 购书流程
    - 订单查询
    - 到货时间
    - 最常见问题
    - 课件技术问题
    - 公司简介
    - 合作推广
    - 联系方式
    关于我们版权声明帮助中心业务合作友情链接网站地图联系我们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Copyright © 2006 - 2007 www.acconlin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财会网在线 版权所有
    咨询时间:全天24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邮箱:haixiaedu#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