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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江苏省第一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答案

 更新时间:2007-2-6 17:03:49 点击: [收藏本页][免费视频教学][免费会员注册]

  一、名词解释:(本类题共6分,每小题2分)

  答:1、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答:2、会计确认是会计核算的第一步,主要解决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应该、能不能在单位会计资料中反映,以及应该在什么时间什么项目中反映。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经济活动有关的信息数据进行筛选、确定,并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中予以正式记录的过程。

  答:3、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

  二、填空题:(请将正确答案填在横线上,本类题共5分,每空0.5分)

  答:1、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

  答:2、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

  答:3、会计从业资格

  答:4、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答:5、6个月

  三、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你选定的答案编号用英文大写字母填入括号内。本类题20分,每小题1分)

  1、C 2、A 3、C 4、B 5、B 6、C 7、B 8、A 9、B 10、A 11、C 12、A 13、C 14、C 15、A 16、D 17、B 18、A 19、D 20、C

  四、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答案,请将你所选答案前面的英文大写字母填入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本类题共20分,每小题2分)

  1、BCD 2、ABCD 3、AC 4、ACD 5、BD 6、AD 7、ACD 8、CD 9、ABC 10、BC

  五、判断题(在每小题后面的括号内填入判断结果,你认为正确的用“O”表示,错误的用“×”表示。本类题共15分,每小题1分)

  1、× 2、× 3、○ 4、× 5、○6、× 7、○ 8、× 9、× 10、○11、○ 12、× 13、○ 14、○ 15、×

  六、简答题:(本类题共8分,每小题4分)

  1、如何理解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公布的规定?

  答:(1)随着改革的深化,打破了原来的管理格局,财政部门再用逐级层层下达的方式布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已满足不了管理的需要;

  (2)会计工作管理已经成为一项社会的基础管理工作,管理方式也应该随之而变化。国务院财政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公开发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尽快地贯彻执行。

  (3)会计人员不能再沿用看“红头文件”的方式,而应当从有关报刊了解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发布情况。

  (4)会计工作相关人员应知而未知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如果因此而造成会计违法行为,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2、《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特别法律保护措施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特别法律保护措施体现在:

  (1)规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切实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是对会计人员最大的保护。

  (2)规定单位负责人要保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3)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

  (4)规定对作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七、综合题(本类题26分)

  答:(一)

  (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2分)

  (2)开户银行对甲企业的处罚不正确。开户银行应将空头支票退还给甲企业,并处以1500元(30000×5%)的罚款。(2分)

  (3)乙企业要求甲企业支付赔偿金的金额不正确。乙企业要求甲企业支付赔偿金的金额应为600元(30000×2%)。(2分)

  答:(二)

  1、上述违反会计法的行为有:

  (1)任用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张某担任出纳工作,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

  (2)张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担任出纳工作,兼记日记账、各种明细帐和会计档案的保管,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规定;

  (3)出纳员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下,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5000元另行存放不入账,属于私设“小金库”,违反了《会计法》第十条关于“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

  (4)上级主管部门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责令其自行纠正,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条“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规定;

  (5)该企业负责人遂以工作需要为由,将会计主管王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有挟嫌报复之意,违反《会计法》第五条第三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规定;

  (6)聘用一名应届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担任会计主管人员,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关于会计主管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

  (7)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会计核算中时有多报、漏记的会计差错发生,违反了《会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关于不得随意改变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

  2、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任用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私设小金库和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等违反《会计法》一般规定的行为应作出的处理是:

  (1)责令限期改正。该企业应当按照市财政部门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更换会计主管人员,任用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担任出纳会计,将另行存放“小金库”的款项办理入账手续,调整和清理账目。(2分)

  (2)罚款。市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2分)

  3、该企业单位负责人如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王某,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2分)

  4、该企业单位负责人如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分)

  5、对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的责任人,应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分)(此条答与不答均给分)

  答:(三)

  (1)不正确。正确做法是:由两个单位共同负担费用支出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而不应提供原始凭证复制件。

  (2)不正确。正确做法是:在销毁会计档案时,对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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