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财会网在线 >> 注册会计师 >> 复习指导 >> 文章正文

2004年教材研讨会经济法纪要

 更新时间:2007-2-6 17:27:16 点击: [收藏本页][免费视频教学][免费会员注册]
  2004年7月,中注协在北京召开了2004年教材研讨会,有近20位来自全国各地的经济法老师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由两位教材编写老师主持。主要目的是编写老师想通过各地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现教材存在问题以便明年修订,所以对考生考前帮助意义并不大,此次开会最大收获的是,主持人强调了知识产权法的重要性,并以非常肯定的口气认为今年知识产权法仍会考大题;此外,主持人关注了破产法修订情况,已很清楚说明今年破产法不考大题,该章节成为次要章节,这两点请考生注意。

  会上,主持人认定的教材重点主要有以下章节,各位考生如果对其它章节顾不过来的话,可以适当抓大放小,这些重点章节包括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证券法、合同法、支付结算及票据法及知识产权法,今年四道大题根据与会老师猜测,知识产权法一题,合同法一题,支付结算及票据法一题,另外一题极有可能是证券与公司法,请考生在考前冲刺时注意大题风向,这事关考试成败。对于证券法热点问题,如新的IPO和保荐人制度,这个一定要非常重视,但上市公司收购可作一般掌握,因为根据我的感觉,主持人认为上市公司收购主要规则在证监会,对这块内容持消极态度。

  会上,一些老师对03年考题两个答案提出质疑,包括单选第一题及一题判断题,主持人打太极,没有作出正面回答,以笔者之观察,这两个答案确实存在问题;一些老师对教材在民事代理及合同代理、担保法及担保法解释存在冲突提出了异议,主持人承认教材存在的问题,并明确表示只要有冲突,考试就回避;令各地老师最恼火的是合同法的担保部分,老师们要求担保法内容要压缩,主持人又打太极,说大家只要掌握“抵押、质押、保证”三种方式就可以了,对此,考生应予以关注,今年合同法之担保部分仍然很重要。

  目前,合同法定金及违约金、赔偿损失之关系及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抵押及保证的担保责任问题,各地老师及主持人都拿不准,考生对这两个问题现在暂时只能回避。

  经济法这两年及格率都比较高,主持人说有些人认为经济法是副科,要为其它主科让路,这个思维决定经济法考试相对比较容易通过,请大家冲刺阶段多做几个综合题,提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注意题目设下的陷阱,如果觉得所有题目都很简单,那你很可能被题目设计者骗了,因为他们出题原则是3、4、3原则,主持人吹嘘每次考试出来的合格率与他们预估相差无几,这说明他们设计的陷阱还是有很多人上当了,此外,对于各章的法律责任问题,主持人强调这是出难题的地方,不会回避,这些题目专供“人精”,一般考生就不要去管他了,拿一些相对好拿的分数。

  最后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本站推荐

    :: 网 络 课 堂 ::

    :: 报 名 付 费 :: :: 职 考 书 店 :: :: 常 见 问 题 :: :: 关 于 我 们 ::

    - 网络课堂优势
    - 网络课堂的使用
    - 服务条款

    - 如何试听课程
    - 如何选课报名
    - 支付方式说明

    - 购书流程
    - 订单查询
    - 到货时间
    - 最常见问题
    - 课件技术问题
    - 公司简介
    - 合作推广
    - 联系方式
    关于我们版权声明帮助中心业务合作友情链接网站地图联系我们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Copyright © 2006 - 2007 www.acconlin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财会网在线 版权所有
    咨询时间:全天24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邮箱:haixiaedu#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