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p; 其他应收款——职工宿舍——水 1000
——电 1000
应付福利费——水 500
——电 30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13.4
贷:银行存款 20533.4
(2)有关资料及情况说明。
(1)企业采用“账结法”核算利润,3月底“本年利润”账户贷方余额累计数为420000元。
(2)1~3月份“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贴有关资料表明:各月销项税额均大于进项税额,且各月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
(3)注册税务师审核后将一季度成本调整数额在季末在产品、产成品和该季销售产品工厂成本之间按1:3:6的比例进行分配。
(4)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
答案:
(一)存在问题及相关调账分录
1.1月20日163凭证,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错用科目,多计期间费用,多计进项税额。(l分)
调账分录:
借:应付福利费 113000
贷:本年利润(或管理费用——其他)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000(l分)
2.2月8日47凭证,自产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未视同销售,少计销项税额64000×(1+10%)×17%=11968(元)(1分)
根据现行税示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其产品的销售价格,应参照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在计算所得税进,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203.20元。
64000(1+10%)—64000—11968×(7%+3%)=5203.20元
因只影响计税所得额,不影响会计所得额,故不必调账。(1分)
3.2月21日30凭证,罚款支出错列科目,易造成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少调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因“营业外支出”与“管理费用”科目对利润额影响结果一样故不必调账,计算所得税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元。(l分)
4.3月4日29ti凭证,销售下脚料收入挂“应付福利费”,漏计收入106009(1+17%)=9059.83元漏计销项税额9059.83×17%=1540.17元,同时少转销售成本。因下脚料成本已挤入当期生产成本,影响检查期期末在产品、产成品及产品销售成本的数额,应按比例摊销法进行计算调整。(l分)。
调账分录:
借:应付福利费 10600
贷:本年利润(或其他业务收入) 9059.83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40. 17(1分)
借:本年利润 4000
贷:生产成本 1000
成品 3000(1分)
5.3月30日341凭证,内部管理混乱,造成虚亏,且账务处理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1分)
调账分录:
借:原材料 43400
贷:本年利润(或营业外支出)43400
6.3月31日345凭证,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未作进项税额转出,且错用科目(1分)
调账分录:
借:应付福利费 4520
贷:其他应收款——食堂 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20(1分)
7.企业非应税项目,福利耗用外购水、电,多计进项税额。l分)
多计进项税额=(5000—2600)×6%+(13020—9014)×17%=144+681.02=825.02(元)
调账分录:
借:在建工程 513.68
其他应收款——职工宿舍 230
应付福利费 81.34(l分)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25.02
(二)计算税额
1.应补增值税=①13000+②11968+1540.17+③520+825. 02=27853. 19(元)(0. 5分)
2.应补城市维护建设税=27853.19×17%=1949.72(元)(0.5分)
3.应补教育费附加=27853.19×3%=835.60元)(0.5分)
4.(1)纳税项目调整增加额=①100000+②5203.2+③200+④9059. 83—4000+⑤43400
=(1949.72+835.60—1196.8)=152274.51(元)(0.5分)
(2)应纳税所得额=420000+152274.51=572274.51(元)(0.5分)
(3)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572274.51× 33%=188850.59(元分(0. 5)
相关补提、补缴会计分录:
1.结转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7853.19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7853.19(0.5分)
2.补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借:在建工程 1196.8
本年利润(或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1588.52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949.72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835.60(0.5分)
3.计提所得税
借:所得税 188850.59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88850.59(0.5分)
4.补缴流转税、预缴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7853.194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949.72
——应交企业所得税 188850.59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835.60
贷:银行存款 219489.l(0.5分)
(二)某酒厂是集体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外购粮食为原料,生产销售各种白酒。1998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在缴纳税上与税务机关存在分歧。企业于1999年2月委托某注册税务师为其纳税情况进行审查。审查要求:
1.根据所给资料顺序扼要指出各经济业务存在的问题及企业所得税纳税项目调整中存在的问题;
2.计算企业1998年度应补缴的各项税费(列出计算过程;计算过程及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单位:元)。
1)1998年度有关核算资料;
(1)生产并销售粮食白酒取得含税收入合计9360000元,款项均已收妥。
(2)全年销售下脚料——酒糟给个体养殖场10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