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权(2000元以内罚款的处罚权)。所以税务所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以自己的名义来作出的,只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法律、法规对税务所有授权,二是税务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则税务所就可以成为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20、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 )提起的行政诉讼。 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B.抽象行政行为 C.行政终局裁决行为 D.内部行政行为 E.不作为行政行为 【答案】A、B、C、D 【解析】抽象行政行为是指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出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和行政终局裁决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内部行政行为都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本题中,E项"不作为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不应选。故选A、B、C、D。
21、行政诉讼的诉讼参加人包括( )。 A.原告 B.被告 C.人民法院 D.诉讼代理人 E.第三人 【答案】A、B、D、E 【解析】行政诉讼参加人的范围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本题中,C项"人民法院"不是行政诉讼参加人,因此不应选。故选A、B、D、E。
22、本案中,县地方税务局对企业A实施的加收滞纳金的行为,从行政法角度看,属于( )。 A.财产罚 B.行政征收 C.执行罚 D.行政给付 【答案】B 【解析】具体行政行为一般包括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和行政裁决等。行政征收的内容主要有税收征收、建设资金征收、资源费征收、排污费征收、管理费征收、滞纳金征收。滞纳金的征收属于因违反行政法的规定而引起的行政征收。本题中,A项“财产罚”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包括罚款和没收两种形式。C项“执行罚”是行政强制中的间接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加罚行为属于执行罚、间接强制执行措施。所以应注意将加收滞纳金与行政加罚行为区别开来。D项“行政给付”有安置、补助、抚恤、优待、救灾扶贫这几种形式,并且是由行政主体做出的以给付为内容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加收滞纳金的行为不是行政给付。本案中,县地方税务局对企业A实施的加收滞纳金的行为,属于行政征收。故选B。
23、本案中,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是( )。 A.国家 B.该市有关执法机关 C.该市有关执法机关的上级机关 D.该市人民政府 【答案】B 【解析】依据《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是该市有关执法机关。故选B。
24、本案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是( )。 A.县公安局内设的复议机构 B.A市人民政府 C.A市公安局 D.县人民政府 【答案】C、D 【解析】依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这是行政复议中的一般管辖。本案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县公安局是县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县人民政府或县公安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A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故选C、D。
25、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以及( )原则。 A.过错 B.无过错 C.公序良俗 D.过错推定 【答案】C 【解析】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六项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26、用益物权的特征有( ) A.定限物权 B.他物权 C.请求权 D.完全物权 E.形成权 【答案】A.B 【解析】用益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物,于一定范围内获得使用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他物权。用益物权有四个特征:(1)用益权是一种定限物权;(2)用益物权以对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3)用益物权原则上系就他人之物成立,是他物权;(4)用益物权的享有和行使以占有为前提。本题中, A.B两项是正确的,其他三项都是错误的。
27、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因合并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一种新财产,这在民法理论上称为( )。 A.合并 B.继受所得 C.添附 D.提存 【答案】C 【解析】所谓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因合并在一起而形成不可分割的一种新财产。添附具体表现为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情况。故选C。
28、因债务人无偿向第三人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 )。 A.向债务人表示撤销其行为 B.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C.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D.要求第三人返还财产 【答案】C 【解析】依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包括:(1)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是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途径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故选C。
29、债的移转在法律上主要包括( )情形。 A.债权让与 B.债务承担 C.债的免除 D.债的清偿 E.债的概括承受 【答案】A、B、E 【解析】债的移转,是指债的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债权人、债务人代替原债权人、债务人,而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制度。债的移转的法定情形包括:(1)债权转让;(2)债务承担;(3)债的概括承受。本题中,C项"债的免除"和D项"债的清偿"是债的消灭原因,因此均不应选。故选A、B、E。
30、《合同法》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 )。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效力未定 【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31、对于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 )予以撤销。 A.对方当事人 B.人民法院 C.公证机关 D.仲裁机关 E.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答案】B、D 【解析】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根据该条规定,具有合同撤销权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本题中,A、C、E三项都无权撤销合同,因此均不应选。故选B、D。
32、下列可以作为质物的有( ) A.土地 B.房屋 C.票据 D.结婚证 E.提单 【答案】C、E 【解析】质押根据质物的不同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作为质权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33、留置权一般发生在( )合同中。 A.买卖 B.运输 C.加工承揽 D.保管 E.借用 【答案】BCD 【解析】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担保法》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排除留置权,债务人履行期届满,债权人不得行使留置权。
34、下列各项关于过错责任原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不考虑加害人有无过错 B.无过错即无责任 C.贯彻“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D.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E.过错大小对责任有决定性的作用。 【答案】BCDE 【解析】过错责任原则是一种主观归责原则,即“有过错方有责任”“无过错方即无责任”。“过错责任原则表明行为人过错的大小对责任范围具有决定性作用。过错是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过错责任原则有两种适用方法,一是一般适用方法,即谁主张谁举证。通常是由受害人对加害人的过错进行举证和证明,而加害人无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二是特殊适用方法,即过错推定中举证责任的倒置,推定加害人有过错,而由加害人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责任。所以BCDE是正确的,A项不考虑行为人有无过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
35、合伙企业出现( )情况时,合伙企业解散。 A.合伙协议届满,不再继续经营 B.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C.合伙人退伙 D.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E.合伙人仅剩一人 【答案】A、B、D、E 【解析】依据《合伙企业法》第57条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本题中,C项“合伙人退伙”不是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情形,因此不应选。E项“合伙人仅剩一人”是《合伙企业法》第57条第(4)项“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的规定。故选A、B、D、E。
36、合伙企业接纳新合伙人入伙,应当得到合伙企业中( )合伙人同意。 A.半数以上 B.2/3以上 C.3/4以上 D.全体 【答案】D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37、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C.是中国法人 D.是外国法人 【答案】B 【解析】依据原《公司法》203条规定,外国公司属于外国法人,其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修改后的《公司法》第196条规定: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38、《公司法》调整( )。 A.公司的全部组织关系 B.公司的部分经营关系 C.公司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关系 D.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的担保关系 E.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的财产关系 【答案】A、B 【解析】公司法的调整对象是因公司活动所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包括公司的全部组织关系和公司的部分经营关系。
39、公司设立的方式可分为( )设立。 A.发起 B.募集 C.登记 D.核准 E.协议 【答案】A、B 【解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是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是发起设立,又可以是募集设立。本题中,C项“登记”、D项“核准”、E项“协议”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和步骤,而不是公司设立的方式,因此这三项均不应选。故选A、B。
40、破产宣告( ) A.只适用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务人 B.是破产清算组的清算行为 C.是终止破产清算的标志 D.发生《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效力 E.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答案】A、D 【解析】破产宣告具有特征:(1)破产宣告只适用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务人;(2)破产宣告是设立破产案件的法院的司法审判行为;(3)破产宣告是开始破产清算的标志;(4)破产宣告发生《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效力。所以,A、D是正确的。
41、依我国现行法的规定,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有( )。 A.抵押物 B.出质物 C.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 D.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 E.破产企业租赁的财产 【答案】ABCE 【解析】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2)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3)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权; (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