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准则针对我国评估行业在评估方法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评估理论研究成果和国外评估行业的通行做法,对评估方法的运用重点做了规定。国外评估行业的实践已经证明,三种基本评估方法本身并无优劣,不能简单认为哪种评估方法就比其他的方法好,重要的是评估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选择与具体评估项目相适用的一种或多种评估方法;对同一项目而言,在评估目的既定的情况下,评估师首先应当考虑尽可能使用三种基本方法,根据所确定的价值类型、项目具体情况特别是数据资料的完备程度选择评估方法,并对评估方法选择的合理性进行说明;如果选择一种以上评估方法,应当对分别得出的结论进行说明;如果选择一种以上评估方法,应当对分别得出的结论进行踪合分析,合理确定评估结论。为此,基本准则要求评估师京戏当熟知、理解并恰当运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三种基本评估方法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评估假设是评估业务的重要要素之一,假设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结论的合理性和可用性。基本准则明确要求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合理使用评估假设,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 4 )对评估信息披露环节进规范
在评估披露要求方面,基本准则要求评估师应当有执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后,编制并由所在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可以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以委托方和其他评价报告使用者的需求,确定评估报告繁简程度。
( 5 )明确执业责任
基本准则第一次明确提出评估师应当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责任。这一正面规定体现了评估行业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评估师不应当以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假设的选择等为由,逃避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合理性的概念也体现了资产评估的特点,有利于合理维护评估师的利益。
为合理区分评估师与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基本准则指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关发表专业意见,是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主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基本准则指出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注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并在评估报告中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及其证明资料来源予以必要说明。评估师不得地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2004 年 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该准则共 6 章 32 条,分别从基本要求、专业胜任能力、与委托主和相关当事人的关系、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关系等方面对评估师职业道德行为进行了规范。
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评估师应当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维护职业形象,不得从事与评估师身份不符或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活动;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独立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不受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的影响,不得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评估师不得出具含有虚假、不实、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分析或结论的评估报告;评估师应当遵守保密原则;评估师不得采用欺诈、利诱、强迫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评估师不得利用执行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评估师不得签署本人未参与项目的评估报告,也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签署评估报告。
在专业胜任能力方面,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评估师应当经过专门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评估业务,并应当接受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评估师应当如实声明其具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经验,不得对其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经验为进行夸张、虚假和误导性宣传;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聘请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认专家工作的合理性。
在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关系方面,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评估师与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之间存在可能影响评估师公正执业的利害关系时,应当予以回避;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不得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进行误导和欺诈;评估师应当履行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义务,竭诚为委托方服务;评估师不得向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索取约定服务费之外的不正当利益;评估师应当与委托方进行必要沟通,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合理理解并恰恰当使用评估报告,并声明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
在与其他评估师关系方面,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要求评估师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应当与其他评估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评估师不得贬损或诋毁其他评估师;评估师不得以恶决降低服务费等不正当的手段与其他评估师争揽业务。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2001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该准则属于具体准则层次中的专业性准则,共 6 章 22 条,分别从定义、基本要求、披露要求等方面对无形资产评估业务进行了规范。
《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
2003 年 1 月 28 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共 7 章 36 条,分别从基本要求、评估要求、评估方法、评估披露等方在对珠宝首饰评估进行了规范。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2003 年 1 月 28 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共 13 条,就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合理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行为进行规范。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 [ 试行 ] 》
2004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共 6 章 49 条,分别从基本要求、评估要求、评估方法、评估披露等方面对企业价值评估业务进行了规范。
十四、国际评估准则
(一)考试目的
本章的考试目的是测试考生对国际评估准则的掌握情况。重点考察考勤生对国际评估准则结构体系、国际评估准则中的基本概念、国际评估准则中关于评估方法的论述等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1. 了解在国际评估界具有较大影响的评估准则;
2. 了解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的成立背景;
3. 了解国际评估准则的结构体系;
4. 熟悉国际评估准则中的基本概念;
5. 熟悉国际评估准则中关于评估方法的论述。
(三)要点说明
1. 国际评估界具有较大影响的评估准则
( 1 )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制定的《国际评估准则》;
( 2 )美国评估促进会制定的《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
( 3 )欧洲评估师联合会制定的《欧洲评估准则》;
( 4 )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制定的《评估指南》。
2. 国际评估委员会的产生背景
( 1 ) 20 世纪 80 年代以前资产评估业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为成立国际性评估专业团体奠定了行业发展的基础。
( 2 )各国资产评估准则、理论、实务以及专业术语上的差异,不能满足资本市场和国际经济界的要求,是促使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成立的内在动力。
( 3 )国际经济界对《国际评估准则》的需求,成为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成立的外部动力。
3. 国际评估准则结构体系
( 1 )前言
( 2 )资产评估的基本概念和原则。该部分是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为避免各国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的误解,对构成资产评估理论和和评估准则基本的法律、经济等基础性的概念、理论进行的总结和归纳。
( 3 )行为守则。行为守则即职业道德准则,从约束评估师职业道德角度出发,对评估师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评估披露和评估报告等方面的要求做出了规定。
( 4 )资产类型。该部分对作为主要评估对象的不动产、动产、企业价值和金融权益等四种资产类型及其区别进行了说明。
( 5 )国际评估准则。该部分是《国际评估准则》的核心内容,包括三个准则:
国际评估准则 1 -市场价值基础评估;
国际评估准则 2 -非市场价值基础评估;
国际评估准则 3 -评估报告;
这三个准则分别规范了市场价值基础评估、非市场价值基础评估和评估报告。所谓市场价值基础评估就是对被评估资产在满足市场价值定义的条件下的价值进行的评估,所谓非市场价值基础评估就是对被评估资产在不满足市场价值定义的条件下的价值进行的评估。这两个准则构成了《国际评估准则》的基础,并构成应用指南和评估指南的基础。《国际评估准则- 3 评估报告》是在第六版中新增的内容,将以前散落在各相关准则中的有关评估报告和披露方面规范进行了总结,形成了单独的评估报告准则。
( 6 )国际评估应用指南。资产评估的目的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为财务报告或相关会计事项进行的评估以及抵押贷款为目的评估业务尤为重要,本部分包括两个应用指南,对这两种重要评估业务提出要求:
应用指南 1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征求意见稿);
应用指南 2 -以贷款为目的评估。
( 7 )评估指南。第六版《国际评估准则》中共有 11 项评估指南》:
评估指南 1 -不动产评估;
评估指南 2 -租赁权益评估;
评估指南 3 -厂房和设备的评估;
评估指南 4 -无形资产评估;
评估指南 5 -动产评估;
评估指南 6 -企业价值评估;
评估指南 7 -资产评估中对有毒有害物质的分析;
评估指南 8 -折余重置成本;
评估指南 9 -为市场价值基础和非市场价值基础评估进行的现金流折现分析;
评估指南 10 -农业资产评估;
评估指南 11 -评估复核。
( 8 )白皮书( White Paper )。目前白皮书仅包括一项内容即新兴市场评估。
4. 国际评估准则中的基本概念
( 1 )与资产相关的概念。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物于地面或地上或地下的附属物。不动产所有权称为“不动产权”,是指包含在不动产中的各种权利,通常由独立于不动产实体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体现,如所有权利、租约等正式文件。不动产的价值是由其效用即满足人们需求和欲望的能力创造的。不动产价值取决于不动产的独特性、长期存在性、地理位置的固定性、土地供应的相对有限性以及特定位置不动产的特殊效用。不动产评估中有许多公认的原则,包括供求原则、竞争原则、替代原则、预期或期望原则、变化原则以及其他原则。
不动产之外的资产在法律上称为动产,包不动产之外的所有有形或无形资产。这些资产不是永久性的附着于不动产,通常具有可移动性。动产所有权称为“动产权”。
财产是个法律概念,包括与所有权有关的各种权利。在资产评估中,使用“财产”概念时,如果未加进一步限定或说明,可以指不动产、动产、企业价值、财务权益中的任一种或全部。
资产在一般意义上往往用来表示不动产或动产。在会计术语中,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的、由于过去行为所形成的、可以从合理预计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资源。在资产评估中,资产更多地被理解为是基于某项资产的各种权利的排列与组合。
( 2 )资产评估的经济概念,资产评估是个经济概念,即从经济意义上说,评估师进行评估的对象是资产的所有权或“所有者的权利”,而不是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本身。
( 3 )评估中的折旧概念。“折旧”这一术语在评估行业和会计行业中都在使用,在实践中可能会引起评估师、会计师或其他人士的误解。评估师在资产评估业务中所使用的折旧概念表示从估计的全新重置成本中扣除的任何部分。这些扣除部分(评估中的折旧)依其产生原因可分为实体性损耗、功能性(技术性)陈旧性或经济性(外部环境)贬值。而会计上的“应计折旧”概念是指会计师根据历史成本原则做出的对资产原始成本的一种摊销,而并不考试这种摊销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折旧在评估和会计上最重要的区别在于,评估中的“应计折旧”应当市场有关,反映相关的市场状况;而会计上的“应计折旧”应当与市场有关,并不反映市场状况。
( 4 )市场、成本、价格和价值概念。市场是买方和卖方之间在价格机制作用下就商品和服务进行交易的体系,市场的存在是资产评估能够得以进行的基础条件之一。市场意味着买方和卖方能够在没有不合理限制的条件下进行商品或服务交易。交易各方都能根据供求关系和其他价格确定因素、各方的能力和知识、他们对商品或服务效用理解以及他们各自的需要、欲望等因素做出合理决策。市场可以是地方市场或国内市场,也可以是国际市场。
成本是与生产相关的概念,是为商品或服务所支付的货币额,或者是生产商品、提供服务所需要的货币数额。当商品生产、服务提供完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