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财政在进行机构改革时,应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去设机构、定职责。这方面,中央财政已先行一步,进行机构改革时,司局设置体现了公共财政特点,比如设置了公共支出司,同时直接管理企业财务的司局被改组为间接调控企业发展的司局。下一步地方财政机构改革应以此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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