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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体制下中国税法发展的趋势

 更新时间:2007-2-9 19:31:28 点击: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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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参见葛惟熹主编:《国际税收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前言。

  12有关所得税国际协调问题,参见刘剑文:《国际所得税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第212-235页。

  13参见刘光明:《WTO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一访厦门大学教授邓力平》,载《财政与税务》2000年第3期。

  14关于税收法定主义的发展与完善,详见陈刚:《宪法化的税法学与纳税者基本权》,系作者为[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中文版所作的译者序,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第10一19页。

  15参见刘剑文:《西方税法基本原则及其对我国的借鉴作用》、载《法学评论》1996年第3期;张守文:《论税收法定主义》,载《法学研究》1996年第6期;徐孟洲:《论税法的基本原则》,载史际春主编《经济法学评论》(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6[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8月1版,第48页。

  17《农业税条例》虽然名为“条例”,但因是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所以从立法权限的角度来看,其实质上应当是“税收法律”。

  18参见陈清秀:《税捐法定主义》,载《当代公法理论—一翁岳生先生六秩华诞祝寿文集》,台湾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l996年4月版,第595页。

  19税法究竟是保障征税权力运作的“征税之法”,还是保障纳税人基本权利之法;税收概念的形成是完全割裂税收的征收与使用,还是应当将这两方面结合起来,日本著名税法学家北野弘久教授持后一见解,其思想发人深省,对中国的税法学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参见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第4版),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

  20应特别说明的是,税法的私法化并不是说税法由公法性质改变为私法性质,而是指私法对税法的重要影响,以及税法与私法的密切联系。

  21参见张馨;《公共财政论纲》,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3月版,第8章。

  22日本学者金子宏将其称为“借用概念”,并对如何理解提出了一些看法。参见金子宏前揭书,第77、78页。中国台湾学者葛克昌也基于人们对私法概念的理解不问,勾勒出税法与私法的分合史。参见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台湾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4月版,第15-18页。

  23参见金子宏前揭书,第20、21页。

  24参见熊伟:《税收担保制度研究》,载徐杰主编:《经济法论丛》(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25参见熊伟《税收优先权研究》,载《珞珈法学论坛》(第2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6参见杨小强:《论税法与私法的联系》,载《法学评论》1999年第6期。

刘剑文 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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